各二级学院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学生干部的沟通和交流,增进学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业余党校”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学校”实施方案》(呼职院党发[2010]39号)精神,并根据共青团中央《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学院党委决定在2014年5月至2014年6月举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四期“学生业余党校”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重点培养对象是大学生骨干、共青团干部和青年知识分子。大学生骨干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学生社团干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学习骨干及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共青团干部主要是指各级共青团组织的专职干部;青年知识分子主要指在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应用、教学推广等工作的青年高级知识分子。
二、培养目标
针对大学生骨干的成长规律和实际需求,从增强政治素质、提升思想境界、优化能力结构、锤炼作风品格等方面着手,在大学生中培养一大批懂党史、知党章、明国情、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的、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想信念和学生骨干,为他们逐步成长为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奠定基础。
三、培养格局
对学员的培养分学院级学生业余党校暨“青马工程”培训班和二级学院级学生业余党校暨“青马工程”培训班两个层次进行。
1.院级学生业余党校暨“青马工程”培训班由院组织人事处、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处、团委共同主办,设置大学生骨干培养的基础性课程。培养对象主要包括本校学生党团组织、学生会和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象必须经过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和一定形式的考察公示。举办时间为每学年第二学期。
2.二级学院级学生业余党校暨“青马工程”培训班由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指导,团总支协办,培训模式可与业余党校同步。举办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
3.办学原则:注重固本强基,反对功利主义。凡参加学院级学生业余党校暨“青马工程”培训班的同学以实现本学习班培养目标为重点,不以入党、评优、评先为最终目的。
四、学员条件
(一)政治坚定、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得最新成果,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操守,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在校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学生社团干部、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学习骨干及在学术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
(三)自2015年起,凡推荐参加学院学生业余党校暨“青马工程”培训班者,需参加过二级学院学生业余党校暨“青马工程”培训班学习,并持有结业证书。
五、学员招收程序及名额分配
(一)招收程序
1.各班级团支部采取自下而上、民主集中的方式,产生基本符合选拔条件的候选人;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依照选拔条件,确定拟上报人选经党总支审批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无意见后将名单一式两份报至团委;
3.主办单位共同审核,初步确定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无意见后正式确定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二)招收名额
本期培训班计划招收学员106人。按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推荐候选人。
六、教学安排及考核标准
1.本期培训班分为东、西两个校区进行授课,其中东校区为一班,西校区为二班。
2.每个班均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管理。本次培训原则上按所在学院分成各学习小组(人数较多的可分为若干小组,具体分组情况待定),自定组长。学习期结束后以小组为单位提交调研论文。
3.出勤管理:本次培训的考勤工作由院团委组织部和各小组长共同负责。每次培训均需到组长处签到,签到结束后各组长将签到表上交团委组织部。学员不得无故缺勤,如有超过两次以上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期培训,不予结业。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培训者,需提前一天向组长请假,各组长应在每次培训前将本组请假情况上报团委组织部。
4.每次课程应做到有笔记、有心得。在培训前,统一印发《培训材料》,里面包含“培训笔记”和“学习心得”部分。每位学员应在培训时及时做好笔记,在每次课程结束后完成“学习心得”,两者应和课程次数相对应,不得有缺漏。《培训材料》在培训结束后按小组统一上交校团委组织部检查,笔记、心得不合格者不予结业。
5.小组讨论:在本期培训中,安排2-3次小组讨论,讨论主题附后,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小组自定。培训结束时由小组长上交本组讨论记录。
6.调研论文:培训结束后,学员利用平时或假期进行社会实践和调研,以小组为单位完成调研论文,论文不得少于2000字(参考选题自拟)。
7.完成培训的各项学习、工作任务且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七、相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要认真进行推荐和评议,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将优秀学生骨干推荐出来,并填写好《推荐表》(见附件1),推荐表一式二份。于4月25日前将《推荐表》、《学员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及2张1寸照片报送至团委(西校区办公楼206)。
联 系 人:张婧苏宇联系电话:6586221
邮箱:hzytw133@163.com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业余党校”暨“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推荐表》
附件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四期“学生业余党校”暨“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附件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四期“学生业余党校”暨“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推荐汇总表》
组织人事处
宣传统战部
纪检监察处
团委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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