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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优秀团干部(青年干部)到团市委机关调训的通知

2015-04-16 18:30 来源: 阅读:

关于推荐优秀团干部(青年干部)到团市委机关调训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16 18:30:00 来源: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团干部(青年干部)的培养力度,提高我市广大基层团干部(青年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供干部锻炼提高的平台,团市委决定继续选拔部分基层优秀团干部(青年干部)到团市委机关调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干部(青年干部)调训的时间为一年:2015年5月—2016年5月,推荐范围为全市各级党团组织。

二、推荐的团干部(青年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较好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并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的优秀团干部和青年干部。

三、本次推荐工作经过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同级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由学院团委负责将初步人选及有关情况上报团市委组织部。

四、团市委在综合考察推荐人选后,根据干部基本条件和特长,安排到相应的部门工作。

五、干部调训期间不转工资关系和户口,只转党团组织关系。工资、福利、医疗费和往返路费由原单位负责。

六、被确定到团市委机关调训的团干部(青年干部),原则上不得中途结束挂职。团市委组织部对其调训期间的表现做出鉴定。

七、有调训意向者请在2015年4月20日中午前将《调训干部推荐表》(见附件)以及干部考核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至团委(西校区办公楼206)。

联系人:苏宇联系电话:6586221

附件:《调训干部推荐表》

团委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调训干部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