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2016-11-17 19:30 来源: 阅读: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

10月24日至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深入回答管党治党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全会明确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映了全党的共同意志,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对维护党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凝聚力量抓住机遇、战胜挑战,对全党团结一心、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对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为在全院团员青年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准确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根据自治区团委、呼市团委下发的《关于组织引导全区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引导全市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要求,按照学院党委部署,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17日至12月10日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团日活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集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团日活动,通过开展学习座谈、报告会、专题讲座、故事会、分享会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宣传全会精神;要紧密结合团员青年关注关切,通过讲故事、谈感受、析案例等方式,析事明理,解疑释惑,生动具体、深入浅出地宣传全会精神,努力实现覆盖所有青年学生,帮助团员青年加深对全会精神的理解。

团委组织部将对本次团日活动进行观摩评比。团委组织部观摩团日活动负责人:

东校区:徐 涛 13789656886

西校区:薛晓恩 15024911337

(二)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与“12·4国家宪法日”紧密结合起来,开展“与法同行 健康成长”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使广大青年学生普遍知晓我国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号召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制观念,增强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三)通过新媒体大力宣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努力扩大学习教育的覆盖面和吸引力。团委网络部发起微话题,各级团学组织积极广泛参与;团委微信公众平台将设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栏开展学习教育,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充分发挥各自微信公众平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网络活动,把全会精神更加生动、快捷、广泛地传播到团员青年中去。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引导,认真组织,引导全院广大团员青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认真学习领会、全面准确宣传全会精神,切实将此项活动与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

2.对学习宣传活动进行及时报道,第一时间通过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微信公众平台推出,努力扩大活动影响。

3.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于12月12日前将本次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总结、活动照片(须注释)、《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发至团委邮箱。

活动实施情况将作为学院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以及年度先进团组织等荣誉评比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苏宇、孙青 电话:6586221

团委邮箱:hzytw133@163.com

附件:活动信息统计表

团 委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信息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