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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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6年度“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的通知

2016-11-04 15:28 来源: 阅读: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和自治区团委相关工作要求,巩固基层团支部主阵地,深入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激发基层团支部活力,进一步提升学院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4日至11月28日

二、活动范围

面向全院学生团支部,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开展遴选活动。

三、评选要求

1.组织运行活力强。团支部在基础团务管理、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组织运转规范、顺畅。

2.工作开展活力强。团支部有明确的工作职责,能够及时改进创新工作方式载体,工作开展富有针对性、实效性。2016年度每个主题月活动都能按时开展主题团日活动,并且能够围绕活动主题、形式多样、活动规范、组织有序,参与团员数达到本团支部团员总数的90%;有本团支部开展的特色活动。

3.团员参与活力强。基层民主及团支部的设置方式和成员配备较为完善,团员学生能够积极参与、推动团支部的工作和建设。

四、材料要求

本次活动将采取事迹展示、网络投票和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现、推荐、宣传工作突出、充满活力、凝聚力强的基层团支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将本学院推荐的“活力团支部”相关材料统一以“XXX学院活力团支部”文件命名发送至团委邮箱:hzytw133@163.com

须提交以下资料:

1.每个参评支部需报送全体成员集体照1张及活动照片3-5张,一个参赛口号(20字以内),一段团支部简介(150字以内),同时报送《“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附件1)。

2.二级学院团总支上报“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附件2)。

3.以上资料上报时间:11月23日下班前。

五、时间安排

活动分校级、二级学院级两个层面实施。

1.二级学院内创建活动(2016年11月4日—11月23日):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遴选,组织基层团支部通过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对支部活动和工作成果进行展示、传播,鼓励二级学院采取网络投票等形式进行遴选,每个二级学院可推荐1到3个“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至学院团委。

2.校级遴选活动(2016年11月28日前):学院团委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对象进行遴选,最终评选的“活力团支部”数根据申报情况而定,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团委微信平台发布结果名单,颁发证书。并推报1到3个“活力团支部”至自治区团委学校部参加全区高校共青团“活力团支部”创建遴选活动。

联系人:苏宇、孙青

电 话:6586221

电子邮箱:hzytw133@163.com

附件:1.“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

2.“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

团 委

2016年11月4日

附件1:“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活力团支部”候选集体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