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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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教育的通知

2017-04-13 18:29 来源: 阅读: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一学一做”教育实践,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形成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和呼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在我市青少年中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实施方案》要求,在院领导重视支持下,院关工委、团委、学生处共同研究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我亮丽内蒙古•争做“六有”好青年

二、活动时间

2017年4月13日至6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劳模进校园报告会

时间:2017年4月18日下午3点

地点:西校区百年讲坛

参加对象:西校区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

(二)开展“学党史 颂党恩 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

充分利用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历史遗迹等,展示爱国主义深刻内涵,培育团员青年爱党爱国的理想信念;举办国情区情党情党史理论报告会,邀请知名专家学者,通过报告会、分享会、座谈会、主题团日活动等形式,让青年感受国家和自治区的发展历程,激发广大青年学生热爱祖国,热爱内蒙古,建设内蒙古的热情。

(三)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

组织引导团员青年过好端午节等传统节日,积极了解传统节日的来历和深远意义。学习传统节日的礼仪习俗,继承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传统文化。组织一些生动活泼的活动,丰富节日构成元素,吸引更多的团员青年参与传统节日活动。

(四)开展“树立良好家风 廉洁修身齐家”主题教育

“廉洁文化进校园”是反腐倡廉工作和加强学校道德教育的一件大事,是构建和谐教育、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客观需要,是学生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根植“敬廉崇洁”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于培养广大青少年学生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二级学院、各级团学组织要以主题团日活动、演讲比赛、分享会等形式开展“树立良好家风廉洁修身齐家”主题教育。

(五)开展“爱我亮丽内蒙古·争做‘六有’好青年”主题教育实践系列活动

团委将举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十届校园文化节、第九届社团文化节、第八届体育节、“三走”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应积极参与各项校园文化活动,并且组织开展本学院特色活动、品牌活动。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推进书法、高雅艺术、棋艺、剪纸等进校园,让团员青年感受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六)开展“爱我亮丽内蒙古·争做‘六有’好青年——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新媒体宣传活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可举办网上征文、微视频、动漫创作征集等活动,开展大学生网络文化产品巡展活动,借助微视频、H5等形式进行宣传。

四、活动要求

1.要抓好活动落实。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2.要加强宣传。要运用新媒体推动活动深入开展。通过校园网、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及图片,大力宣传传统文化进校园典型事迹。

3.勤俭节约,确保实效。各项活动要发扬共青团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于6月20日前将主题教育总结、活动照片(须注释)、《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发至团委邮箱。

联系人:孙青、杨宁 电话:6586221

邮箱:hzytw133@163.com

附件:“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教育信息统计表

关工委

学生处

团 委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