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

2018-09-27 15:17 来源: 阅读:

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团委、呼市团委《关于在大中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要求,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进一步推进“青年大学习”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绽放青春光芒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

三、活动内容及安排

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集中在9月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绽放青春光芒”主题团日活动,通过演讲比赛、研讨会、分享会等形式,努力实现覆盖所有青年学生,让所有学生知晓、理解、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的基本内容。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与信仰对话”“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青春建功新时代”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中华优秀经典诗词诵读活动;举办“不忘初心跟党走 牢记使命勇担当”全区大学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微电影大赛。继续开展“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高职学生“劲牌阳光奖学金”暨“践行工匠精神先进个人”等典型选树宣传工作。

团委组织部将对本次团日活动进行观摩评比。团委组织部观摩团日活动负责人:

东校区:刘一鸣 15049148935

西校区:刘树铭 15624780730

四、有关要求

1.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积极引导,认真组织,切实将此项活动与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

2.要及时沟通总结,每一项活动结束后要将活动宣传报道第一时间发布活动新闻或在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微信公众平台推出。

3.请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于10月15日前将本次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总结、活动照片(须注释)、《活动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发至团委邮箱。

活动实施情况将作为学院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重要内容,以及年度先进团组织等荣誉评比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李蓉 电话:6586221

团委邮箱:hzytw133@163.com

团 委

2018年9月27日

附件: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月活动信息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