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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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举办第五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18-06-26 18:04 来源: 阅读:

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化“创青春”·中国青年创业行动、“草原青创”工作品牌。鼓励和支持广大青年走在大众创业、万张创新前列,建工新时代、展现新作为,自治区团委、网信办、经信委、人社厅、农牧业厅、商务厅、扶贫办、学联决定,共同举办第五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建功新时代·创业展现新作为

二、赛程安排

1.报名及审核。参赛项目须登录“创青春”APP注册报名。未登录系统报名的不得参赛。大赛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8月15日。

2.比赛时间:2018年8月

三、参赛条件

(一)参赛人员

1.个人和团队均可申报参赛项目。

2.申报人须为中国公民,年龄划分以2018年6月30日为界。

3.由个人申报的参赛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

4.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其他成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含),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

(二)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轮、天使轮或A轮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项目分组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不同创业阶段及企业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设初创组、成长组。

1.初创组为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创业项目。

2.成长组为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的创业项目。

3.农村牧区电子商务组为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5年(含)以内的创业项目。

注:企业创办年限以2018年6月30日为界限进行划分。

(四)项目申报

1.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相关文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

2.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3.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占股份不低于30%(含)。

“创青春”APP二维码

“创青春”官网:http://cqc.casicloud.com

附件:关于举办第五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团委

2018年6月26日

附件:关于举办第五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内蒙古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