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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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申报第九届“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和第六届“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通知

2020-04-02 20:42 来源: 阅读:

各行政处室、二级学院(部):

现将“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和“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相关要求转发给大家,请各行政处室、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并严格选拔推报。

一、申报条件

(一)个人奖: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0年5月1日—2006年4月30日出生)的内蒙古籍青年,或主要工作、定居在内蒙古的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 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盟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盟市级以上荣誉。

(二)集体奖:

1.集体中14至35周岁青年应占集体总人数的60%以上。

2.成员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申报集体应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自治区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取得突出业绩。

4.集体内部凝聚力强,业务精、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二、申报材料列表

(一)个人

1.第九届“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第九届“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政审材料。

3.第九届“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人选主要事迹简介(300字)。

4.每名申报人选需提供本人近期标准照一张(电子版,jpg格式文件。白色或蓝色背景,分辨率350dpi,文件大于100kb。)和能够体现本人工作场景的照片4—5张(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100kb)。

5.推荐人选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的扫描件。

6.主要社会兼职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如推荐人选政治面貌为“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的,需提供本单位或当地县级及以上统战部门出具证明。

8.推荐人选填报第九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考察表。

(二)集体

1.第六届“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申报表。

2.第六届“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集体”政审材料。

3.第六届“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集体”详细事迹材料(2000字)、主要事迹简介(300字)。

4.每个申报集体需提供集体照2—3张(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大于100kb)。

5.推荐集体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的扫描件。

所有材料严禁过度包装。请将以上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文件命名五四奖章(或五四奖章集体)+姓名(或部门名称)

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全者,不予考虑。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0年4月5日中午11:30前,逾期不候。

联系人:杨宁

联系电话:13347109732

团委邮箱:hzytw133@163.com

附件:《关于申报第九届“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和第六届“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相关材料》

团委

2020年4月2日

附件:关于申报第九届“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和“内蒙古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相关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