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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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开展全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0-03-17 11:31 来源: 阅读:

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在这场抗击疫情防控的斗争中,全区广大青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把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积极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团结一致,恪尽职守,不畏艰险,勇往直前,为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胜利做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批可歌可泣的先进典型。

为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夺取抗击疫情斗争的全面胜利,进一步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全区评选表彰“内蒙古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内蒙古自治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现将文件进行转发。请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文件要求做好宣传工作并严格选拔推报。

评选表彰的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志愿服务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可以是一个独立的单位,也可以是一个团支部。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志愿者。

、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2.认真履行职责,迅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措施,有效控制疫情的输入和蔓延,在疫情防控的各个工作岗位做出突出成绩。

3.领导重视,组织有力,行动迅速,靠前指挥,在组织、指挥、协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做出突出成绩。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2.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恪尽职守,不畏艰险,勇挑重担,无私奉献,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在疫情防控工作前沿,深入交通道口、社区、疫区和隔离区,积极开展健康排查、疫情监控、便民服务,交通保障,为疫情防控做出突出成绩。

4.深入一线,组织、指挥、协调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为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成绩。

、评选办法及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部)团总支、各级团学组织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有代表性、典型性、示范性,事迹突出,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确保先进的质量。

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请分别填写《全区共青团疫情防控优秀组织推报表》(附件1)和《全区共青团疫情防控优秀个人推报表》(附件2)。

先进事迹材料要求内容真实,事迹突出,文字简练。

请于2020年3月19日前报学院团委。

联系人:杨宁13347109732

邮箱:hzytw133@163.com

请在发送邮件时,标注推报类别(优秀组织或优秀个人)

附件1:全区共青团疫情防控优秀组织推报表

附件2:全区共青团疫情防控优秀个人推报表

团 委

2020年3月17日

附件1:全区共青团疫情防控优秀组织推报表.xlsx

附件2:全区共青团疫情防控优秀个人推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