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学院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院级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全体学生: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在德、智、体、美等综合素质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依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在铁道学院范围内评选2019—2020学年院级奖学金。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优评奖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成立铁道学院评优领导小组、班级评议小组。
(一)铁道学院评优领导小组
组 长:刘惠华
副组长:石明勋 王 斌
组 员:王晓磊 苏日嘎 李斯琴 杨彩青 曹婷婷
申雪娇 问建丽 赵天祺 周晓烨
(二)班级奖学金评议工作由本班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具体负责。
二、评选奖项、对象及名额
(一)评选奖项:学生奖学金
(二)评选对象:2018级、2019级在校学生(包括五年制转段后的学生)。
(三)评选名额:
1、一等奖学金:2018级、2019级学生(包括五年制转段后的学生)总人数的0.5%。
2、二等奖学金:2018级、2019级学生(包括五年制转段后的学生)总人数的1%。
3、三等奖学金:2018级、2019级学生(包括五年制转段后的学生)总人数的3%。
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评选条件
1、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方针,依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进行评选,要确保名额分配到符合参评条件的每个班级。
(二)评选程序
1、各班根据诚信银行及综合测评结果,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
2、评选过程公开,评选结果在班级内公示,将无异议的获奖学金学生相关材料上报苏日嘎老师。
3、评优领导小组对各班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在铁道学院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团工作处资助管理中心。
四、评选时间及材料报送
(一)评选时间:2020年10月23日--10月28日。
(二)材料报送:2020年10月29日将获奖学金学生公示及班级综合测评表纸质版、初审名单表电子版上报苏日嘎老师。
铁道学院
2020年10月23日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附件2:铁道学院2019—2020学年院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院级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附件4:2019-2020学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院级奖学金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