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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学院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校级评优的通知

2019年11月25日 00:00  点击:[]

各班级、全体学生:

根据学团工作处《关于2018-2019学年度校级评优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铁道学院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铁道学院评优领导小组

组 长:刘惠华

副组长:石明勋 王 斌

组 员:王晓磊 刘 晶 李斯琴 杨彩青 曹婷婷 苏日嘎

申雪娇 问建丽 赵天祺 段之琛 戚润泽 周晓烨

二、评选奖项、对象及名额

(一)三好学生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奖项:三好学生

2、选评对象:学院2017、2018级学生。

3、评选名额:各班参评学生总人数的5%。

(二)“优秀毕业生”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奖项:优秀毕业生

2、选评对象:学院2020届毕业生。

3、选评名额:各班参评学生总人数的5%。

(三)“优秀团学干部”评选对象及名额

1、评选奖项:优秀团学干部

2、评选对象:学院2017、2018级团学干部、班干部

3、评选名额:团学干部总数的10%。

三、评选条件及程序

(一)评选条件

依据附件1进行评选。

(二)破格条件:对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的,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或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可破格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团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需附佐证材料)。

(三)评选程序

1、评选须公开进行,从班级产生的,须全班同学评选;从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产生的,须组织全体团学干部评选。

2、评选结果在班级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方可上报。

四、评选时间及材料报送

1、评选时间:2019年11月25日--11月30日。

2、材料报送:2019年12月1日前将纸质材料公示、登记表、电子汇总表(附件3)报送苏日嘎老师。

3、评优领导小组对各班上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查,在铁道学院范围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团工作处教育科。

铁道学院

2019年11月25日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评优条件》

附件2:铁道学院2018-2019年度校级评优名额分配

附件3:铁道学院2018-2019学年度校级评优汇总表

附件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

附件5: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附件6: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评优条件.doc

附件2:铁道学院2018-2019学年校级评优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3:铁道学院2018-2019学年度校级评优汇总表.xls

附件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三好学生”登记表.docx

附件5: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x

附件6: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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