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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量化考核办法

2010年05月19日 00:00  点击:[]

1、自考科应对所聘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进行全面考核。

2、在教学中,要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原则。重视教学方法的研究改革和创新,要具有前瞻性有创新的教学模式对教学内容进行有机整合,运用适合成人教育特点的教学方式。提倡运用多媒体教学手段。

3、在接受所承担自考教学任务后,要熟悉本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大纲,以重点,难点,疑点为主线贯穿到整个教学过程。要广泛听取学员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提高教学质量。

4、要尽职尽责上好每一节课。不得随意更改教学时数,不得旷课,迟到,早退。因故不能上课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5、要做好学生出勤记录,填写教学日志。对教学效果做出真实评价。对教学全过程做一综合分析。形成文字材料,上交自考科。

6、自考科在对教师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归入教师业务档案,做为发放代课津贴的只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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