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高职高专的教学管理,全面提升我院的管理水平,依据呼职院发(2005)8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铁道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教学组织
1.执行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电气化铁道技术两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大纲。实施教学计划确需微调时,必须要由教务科提出,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调整执行。
2.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学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性的授课进度计划表于开课两周内由教研室主任送交教务科审核,签字审批后方要执行。如需变更,要填写教学进度计划变更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变更。教学授课进度计划表一式两份,教务科、任课教师本人各存一份,编制授课进度计划,必须严肃认真,符合格式要求,严格按校历填写进度。
3.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严格进行教学,在保证基本要求和内容的前提下,允许有少量增减。但必须经本教研室主任或相关教研室主任同意,经教务科批准后执行。
二、教材的选用:
4.高职高专班的教材应在开课前两个月内由教研室与教务科共同确定所开课程的版本,由教务科拿出购置计划交专人采购。
5.教材要提前一个月采购到位,并发放到任课教师手中,用于假期各课,按教材管理办法,配好书,在开课前发至学生手中。
三、教学任务分配、任课表的编排和调代课:
6.教务科根据专业的教学计划于放假前两周下达教师授课任务到教研室,承担授课任务的教师到教务科领取有关的教学资料,如教师工作手册、记分册、授课进度表校历、学员考勤表、为讲授各课做准备。
7.教务科在开课一周前将班级课程表和教师个人课程表进行下发,并提供所任班级学生的名单。
8.教师如需调课时,应提前两天提出调课申请并填单,经教务科同意后方可执行,并由教务科负责通知有关人员及班主任。
四、教学日志
9.教学日志是以教学班单位由班长或学习委员负责填写,通过学生填写可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每位任课教师授课情况,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每周五下午由班主任上报教务科一式两份。任课教师不得参与教学日志的填写工作。
五、听课:
10.领导及教管人员听课进行评价是保证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工作内容之一。院领导听课每学期至少15学时,环节干部、教研室主任及教管人员,每学期至少20学时以上,教师每学期听课要求10学时以上。
六、考试、批发作业及成绩评定:
11.每学期最后两周为复习考试周,高职高专各班一律停课。任课教师必须在考试前两周提交试卷,A、B两套,含答案及评分标准,严格禁止题目重复。为维护命题的严肃性,凡未按要求做,视为教学事故。
12.作业的批改是教学法环节之一,教研室主任要检查批改作业情况,批改要有记录。
13.成绩评定要严格按要求比例进行,资料填写要真实,上报要及时,教师要严格履行监考职责,认真执行考场纪律。
14.成绩评定具体按《考试(查)课成绩评定办法》执行。
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