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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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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科工作职责

2010年05月19日 00:00  点击:[]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各专业规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提前三个月确定下学期所需教材,提前一个月分配教学任务到各任课教师、至少提前一周将课程表下发。2、组织教学工作,在教学过程中加强对各类教学环节的监管,认真检查教学授课计划等内容执行情况。

3、第十周起召开学员和任课教师座谈会、开展评教评学,评优质课活动,对在教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4、建立一支比较稳定的外聘教师队伍。定期听课,加强考核、加强管理,召开座谈会,听取对我院教学与管理的建议,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5、严格严格考试制度,做好不同类别班级的考务及补考工作。每轮考试要提前一周下发考试及监考安排,考试中做好保密、封卷、阅卷、登分、汇总及总结工作。

6、负责对各教研室教师的常规考核工作、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归档工作。向有关部门提报教学的基础与综合资料。

7、加强与内蒙古电大、职业学院教务处等对口部门的联系,教学工作要按主管部门的要求有序的进行。

8、根据学校要求,努力提高本科室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加强对教学设备及教学资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本科室的作用。

9、完成学校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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