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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2010年05月19日 00:00  点击:[]

1、教务科根据教研室专业教学特点,对专兼职教师建立个人的教师业务档案,做为对教师地行业务考核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定的主要依据。

2、业务档案内容包括任课情况、进修学习、学术论文、教学成果、表彰决定、学期考核表、学期总结、资格证收复印件等,填写要实事求是,认真准确。

3、业务档案上教师本人、教研室主任、教务科共同填写。每学期在第三、四周内完成上一学期的填写内容。

4、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务科统一保管,教研室教师本人需要时都可到教务科查阅。

5、教师 业务档案教务科要有专人负责,调离教师岗位要随人移交到本人新的单位,做为从教工作的真实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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