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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实习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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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实训人员培训、考核、奖惩制度

2016年09月21日 00:00  点击:[]

一、实验(实训)室各类人员都要热爱本职工作,掌握技术本领,钻研业务知识。

二、各专业教研室要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岗位培训。

三、学校根据实验(实训)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

四、各专业教研室要加强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考核、晋升、奖惩制度,不合格者退回人事处待分配。

五、学校每学年末进行业务考核,不合格者本年度不得晋升职称,两年不合格者调离本岗位。

六、学校要定期开展实验(实训)室工作的检查、评比活动,对成绩显著的实验(实训)室和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要进行表彰和鼓励。对违章失职或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损失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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