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假期临近,为切实做好假期实训(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实训(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假期实训(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假期前实训(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各系(部)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实训(验)室安全工作,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认真履行实训(验)室安全检查的主体责任,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在放假前对本部门实训(验)室进行一次细致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假期实训(验)室安全工作要求
1.各系(部)各类实训(验)室须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好假期值班和记录工作。特别是遇到特殊天气时,要及时巡查实训(验)室安全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并及时上报本部门领导及学校管理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2.涉及危险化学品、大型仪器、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系(部)要高度重视,严格贯彻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确保安全。
3.放假期间不需开放运行的实训(验)室,关断电源、水源、气源、闭锁门窗,并随时监督。确因教学、科研、竞赛等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须提出申请,报系(部)实训(验)室安全责任人审批,并由系(部)统一向实习实训管理处报备。
实习实训管理处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