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已开始,现就我校2024-2025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教育部对各高校教学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时上报数据。
2.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是年度常规性工作,具有连续性。各系(部)组织统计工作时,要以此次填报为底数,今后每年的数据填报要有连续性,不能因时因统计人员而异。各系部指定专人,今后如涉人员变动,要做好人员工作交接。
二、统计范围
1.实训(验)室: 各系部所属实训(验)室。
2.仪器设备:教学科研单位中单价在人民币800元(含)以上,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
3.贵重仪器设备:教学科研单位中单价在人民币40万(含)以上03类(仪器仪表),使用方向为教学或科研的仪器设备(见附件)。
4.统计时间范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三、统计、填报内容
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表(基表一)
注:填写系(部)所有教学科研设备,截止日期2025年8月31日,每一列信息都必须按要求填写完整。
2.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增减变动情况表(基表二)
注: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数据的增减变化。
3.贵重仪器设备表(基表三)
4.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
教学实验项目(基表四)应根据2024-2025学年实际开出的实验项目填报,不得简单用课程名称代替)。一门课开设多个实验项目,应填报多条,不应只填写一条。
5.专任实验人员表(基表五)
6.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
7.实验室经费情况表(基表七)
四、填报说明
1.各基表填写说明见附件。
2.对照去年申本数据(见附件),有变更内容请更新。
3.表格中的成果类信息如获奖情况、发明专利、论文情况、实验教材,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采集成果数量(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取得的成果)。
4.各系(部)负责人将纸质表格签字、盖章报送我处。(9月17日-9月22日)
5.实习实训管理处审核各系(部)填报数据,报送教育部。(9月22日-9月25日)
联系人:王利博
联系电话:13739913614
实习实训管理处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