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教科信函〔2023〕57号)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定于6月2日上午对学院实训(验)室安全工作开展现场检查,请各系(部)做好专家组进校检查的准备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具体入校检查工作安排
(一)时间:6月2日8:30-12:00。
(二)参加人员:检查组全体成员、学院分管院领导、实习实训管理处全体人员在4号会议室参会,各系(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在本部门等候检查。
(三)检查流程
1.召开会议:检查组观察员介绍检查要求、实习实训管理处汇报工作,内容聚焦本年度自查及整改情况、落实专项行动情况,以及其他重要情况(10分钟以内)。
2.检查档案材料
检查组对我院实训(验)室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培训演练、检查台账等档案资料进行检查。
3.实地检查实训(验)室
由学院分管院领导、实习实训管理处相关人员、被检查系(部)相关负责人等陪同进行实地检查(被检查实训(验)室由检查组人员现场抽取)。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我院各教学和科研实训(验)室。
(二)检查重点:
1.严格按照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开展现场检查,查找和记录不符合项。
2.对照学院自查自纠阶段反馈的实训(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报告,核实学院整改情况。
3.核查学院“专项行动”(内教科信函〔2022〕102号)落实情况。
4.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三、工作要求
1.各系(部)党政领导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此次专家组进校现场检查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配合专家组开展相关检查工作。
2.请各系部以及实验室管理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务必保证实训室内卫生整洁、有序,并提前等候检查组检查。
实习实训管理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