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秋冬季节是安全事故高发期,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工作,筑牢安全防线,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教育厅对全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以及学院对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秋冬季及期末实验(训)室安全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实验(训)室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压实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守安全红线,做好实验(训)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内容和要求
1.由于受疫情影响,本次自查工作由各系(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采取线下实地检查和线上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开展,按时完成。重点以实验(训)室安全档案建设为主,包括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实验(训)室安全培训与教育、实验(训)室安全检查工作档案、实验(训)室消防安全措施等,要结合上半年自查报告、教育厅现场检查情况、整改报告落实情况,再次全面梳理安全隐患和遗留问题。各系(部)自查整改情况,请于2022年12月9号前形成本部门《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总结报告》(附台账),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201110006@hhvc.edu.cn,纸质版下学期盖章后报送。
2.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各系(部)要认真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实训(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假期期间不使用的实训(验)室,要及时关闭电源、水源、气源等,检查门窗关闭情况,确保实训(验)室防火、防爆、防盗、防冻等安全措施的落实;确需使用的,在本系(部)履行审批备案手续。
实习实训管理处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