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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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暑期实训(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38)、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教校安函【202225号)及学院领导指示意见要求,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实训(验)室安全工作,预防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实训(验)设备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一步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各系(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实训(验)室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本部门安全管理职责,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

2.规范实训(验)室使用管理。假期期间不需要开放的实训(验)室,须关闭电源、水源、气源,闭锁门窗,并随时监督。确因工作需要正常运行的,实训(验)室要落实安全责任人,向系(部)进行备案,严格落实安全准入制度。确保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方可开展活动。严禁在实训(验)室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厉杜绝违规操作与管理疏忽。要做好实训(验)室使用登记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并逐层如实上报。

3.加强各类特殊物品及设施管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大型电器设备、压力容器、气体钢瓶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关系(部)要严格贯彻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

4.做好暑假前的安全检查,完成整改任务。放假前,各系(部)要对照2022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实训(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尤其加强对实训(验)室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各系(部)要结合本学期自查自纠情况以及整改通知书,按规定时限和规定内容完成整改任务,于730日之前将《实训(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和《实训(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电子版上报实习实训管理处设备科。

实习实训管理处将于近期对学院实训(验)室进行监督、检查,表中未列系(部)进行抽查。

附:检查安排日程表

实训(验)室安全检查日程表

序号

系部

日期

时间

检查组

1

建工

7.5

9:00

院领导、实训处

2

医药

7.5

10:00

院领导、实训处

3

机电

7.5

15:00

院领导、实训处

4

铁道

7.5

16:00

院领导、实训处

实习实训管理处

20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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