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 2020 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我院决定开展 2020 年度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与实际运行情况
2.实验室安全培训、教育与准入落实情况
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危险源管理体系与实际运行情况
4.实验室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的配置与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5.实验室安全演练与应急能力建设情况
6.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二、工作要求
立即安排自查工作(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易燃液体、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对照六项检查内容认真查找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形成不少于3000字的工作总结。请于 10 月 26日前将《2020年度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发送到吴丹老师CRP邮箱。
各部门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做好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完善实训(验)室管理长效机制,使教学实训(验)室做到风险可控,确保安全稳健高效运行。
实习实训管理处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