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实训(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9〕1号)、《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教高函〔2019〕4 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对各二级学院(部)的实训(验)室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面覆盖、侧重实效、不留死角”的要求,重点对实训(验)室的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各二级学院(部)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健全实训(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强化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有效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包括全校所有实训(验)室、实训中心、实验实训用品仓库、实验废弃物存放等的场地与设施。检查重点包括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安全设施建设情况。检查内容包括实训(验)室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危险源监管体系建设情况、安全设施配置与保障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废弃物和危险品处理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具体内容如下:

1.责任机制落实情况,包括实训(验)室安全员的落实,安全检查记录。

2.实习实训安全有关规章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

3.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4.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

5.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水、电、门窗等设施是否完好,是否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有无使用明火;

6.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存储记录、领用记录、使用记录等);

7.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流程及设施;

8.应急预案设立情况(含监控系统、喷淋等装置安装使用情况);

9.上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工作安排

实训(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由保卫处牵头,联合实习实训管理处、各二级学院(部)等单位组成实训(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训(验)室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贾 润

副 组 长:郭旺 张世昌

(二)安全检查工作组:

组 长:郭旺 张世昌

副 组 长:孙长江、葛风云

成 员:王建雄、朱立群、孙长海、李佳立、吴丹、各二级学院实训中心主任

(三)检查时间安排:2019年4月11日

(四)整改总结阶段(2019年4月12--28日):

各单位要对照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形成整改报告。

请各单位务必重视此次实训(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二级学院一把手领导牵头组织成立各学院实训(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于检查出的隐患限期整改,责任落实到人。

特此通知

2019年4月3日

保卫处 实习实训管理处

上一条:关于征集对实验室安全建设管理规定和实训室开放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