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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与旅游学院实训室应急管理制度

人文与旅游学院实训室应急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实训(验)室安全应急预案》等文件,为有效控制事态的发展,减少损失和伤害,提高处置实训室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学院实训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本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同时担任学院实训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工作,组长对突发安全管理工作及安全事故进行专业指导和决策咨询。实训室管理员、教师为实训室突发安全事故的现场管理人员,事故初期阶段,应及时领导学生协同处置突发事件,如发生无法处置的安全事故,立即报警并通知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上级安全处置部门到来前,由本院应急处理工作小组负责指挥、协调。

二、安全预防机制

1、学生上实训课之前,专职实训室管理员协助实训课指导教师要向学生讲解有关实训安全的注意事项和安全疏散通道路线,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实训室内要张贴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报告联系电话。

2、实训课指导教师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指出违规操作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

3、实训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实训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

6、实训室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砂箱等消防器材。

7、实训课指导教师每次上实训课之时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表”要对实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及时汇报给实训室管理人员。

8、当发生安全事故后,实训指导教师要立即向本院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预案进行相应处理。

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

1、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自救的同时立即向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迅速、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如初步处理仍无法控制,要立即打119、120及110报警,请求协同处理,同时通知学院领导、保卫处、实习实训管理处。

2、事故基本控制后, 实训(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小组必须组织人员做好事故过程、损失及其他相关情况的整理、统计、记录工作,并恢复其正常状态。

3、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以后的防范工作。

四、预案管理

应急预案要定期评审,并根据重大事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完善修订。

人文与旅游学院实习实训中心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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