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 (教学厅函〔2021〕36 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 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内教发 〔2023〕5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5 年高等职业院校 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内教学函〔2025〕4 号)要求,结合我院 实际情况,为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健康、有序进行, 特制定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5 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促进就业 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优化招生院校专业结构。坚持科学选拔人 才,遵循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进一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 职教高考制度,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优化高等教育结构,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基本原则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多元评价、体现特色、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招“阳光工程”确保考试有序进行。
2.在自治区教育厅领导下, 自我约束,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按照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单独考试招生的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领导
单独考试招生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组织领导,下设六个业务工作 小组和有单招计划的系部工作小组,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三、报考资格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均须完成内蒙古自治区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报 名。考生须按时完成单招网上填报志愿。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届时发布的填报志愿公告。
四、单招考试招生方式
(一)考试招生
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实行“文化素质+职业 技能 ”评价方式。考试成绩由文化素质(300 分)+职业技能(300 分)两部分组成,综合成绩为 600 分。
1.普通类、艺术类考生
普通类招生计划按是否为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合 格应届毕业生分 A、B 两类设置,其中,普通类还区分物理类和历史类。 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为合格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认定标准:普通类首选物理科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各科成 绩均应合格;普通类首选历史科目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各科 成绩均应合格;艺术类考生,语文、数学、外语各科成绩均应合格,物理/历史有一科成绩合格则视为合格。
A 类考生指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成绩为合格的 高中应届毕业生。A 类考生不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成绩直接使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合后总分 300 分)。但需要参加学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 300 分)。
B 类考生指往届生、参加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但成绩 不合格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区外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及没有我区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总分为 300 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为 300 分)。
2.对口招生类考生
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总分为 300 分)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 300 分)。
3.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
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的考生,需参加学院组 织的文化素质考试(总分为 300 分)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 300 分)。学院为此类考生单独制定招生计划,并按照该计划进行录取。
4.文化素质成绩说明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计算、考试科目、试题比例等,
请考生参照表 1。
计划设置类别 |
首选科目 |
成绩计算方法 |
普通类 A 类 |
物理 |
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 方法:(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物理 成绩)*75%(折合后总分 300 分) |
历史 |
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 方法:(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历史 成绩)*75%(折合后总分 300 分) |
普通类 B 类 |
物理 |
使用学院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试题比例: 语文 20%+数学 30%+英语/俄语 20%+物理 30% (总分 300 分) |
历史 |
使用学院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试题比例: 语文 30%+数学 20%+英语/俄语 20%+历史 30% (总分 300 分) |
艺术类 A 类 |
\ |
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语文 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 (总分 300 分) |
艺术类 B 类 |
\ |
使用学院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试题比例: 语文 40%+数学 30%+英语/俄语 30% (总分 300 分) |
对口招生类 |
\ |
使用学院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试题比例: 语文 40%+数学 30%+英语/俄语 30% (总分 300 分) |
表 1 文化素质成绩说明表
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说明
职业技能测试又分为两个部分: 一是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 300 分) ,这部分测试对象为普通类考生;二是职业技能测试(总分 300分),这部分测试对象为艺术类考生以及对口招生类考生。
(1)职业适应性测试
科类:普通类
分数:300 分
内容:心理素质、职业倾向、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职业技能测试
科类:艺术类以及对口招生类
分数:300 分
内容:专业技能、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实际操作能力等。
(二)技能人才免试招生
获奖时间段为 2022 年 1 月 1 日后,2022 年 1 月 1 日前获得奖项不
予认可,以获奖证书上时间为准。
1.非艺术类、体育类获奖考生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教育部牵头或联合举办的各类竞赛及省(自治 区)教育厅牵头或联合举办的各类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可获得
免试录取申报资格。
2.艺术类获奖考生
(1)个人赛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教育部牵头或联合举办的各类竞赛及省(自治 区)教育厅牵头或联合举办的各类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可获得
免试录取申报资格。
(2)团体赛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教育部牵头或联合举办的各类竞赛及省(自治 区)教育厅牵头或联合举办的各类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可获得 免试录取申报资格。仅认可团队人数在 6 人以内(含 6 人)所获得的奖,若团队人数超过 6 人以上,则该团体奖项将不予认定。竞赛包括:教育部牵头或联合举办的各类团体赛及省(自治区)教育厅牵头或联合举办的各类团体赛。
3.体育类获奖考生
报考我院的体育特长考生,符合以下国家或自治区体育竞赛中个人 单项比赛或团体比赛获得“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可获得免试录取申报资格。
体育竞赛包括:教育部牵头或联合举办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 或联合举办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田径、武术、
健美操(啦啦操)、博克比赛。
4.我院技能人才免试生招生计划分为两种形式:
(1)考试招生计划中包含免试生计划,即考生填报含免试计划的专 业志愿后,可在报名完成后向我院提交免试录取申请材料,经审核通过 后,不需参加考试。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考试。如免试生计划未完成,剩余计划根据录取情况可能会调整计划。
(2)单列免试生计划,即只录取符合申报条件的免试生,不组织考 试。不够申报资格的考生请勿填报该志愿和缴费,单列免试生的招生专业我院不组织考试,请考生慎重填报。
五、考前流程
重要提醒:考生需先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后进行缴费,打印准考证。 填报志愿系统、缴费系统、打印准考证系统是不同的系统,没有关联。 仅缴费而未完成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无法打印准考证并无法安排单招考试。
(一)网上填报志愿
1.时间: 网上填报志愿定于 3 月 3 日—7 日进行。考生只能填报 1 所院校志愿和 3 个专业志愿, 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普通专业和高收费专业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次志愿填报。
2.网址: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 填报志愿。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单独考试招生规定和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未通过“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填报则报考无效。
(二)考生缴费
1.单招考试费 200 元/人。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需在志愿填报完成后进行缴费(含申请免试录取考生),统一缴费时间 2025 年 3 月 9 日9:00 至 3 月 10 日 23:00 截止,未按时缴费考生、缴费项目错误考生失去单招资格,不予录取,缴费后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2.缴费流程
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缴费系统,扫 码进入后,注意选择的缴费项目是“单独招生报名费 ”,方可缴费。不能选择其他缴费项目,否则缴费错误。
第二步:进入学生缴费系统后,输入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姓名、
验证码,点击【注册】按钮。
第三步:填写注册信息,填写完注册信息后点击左下角【注册】按
钮完成注册(发票抬头选择“个人”)。
第四步:注册完成后,返回登录页面,显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输
入身份证号和姓名后登录。
第五步:进入缴费首页,点击【缴费】按钮进行缴费。
第六步:选择自己所要缴纳的费用,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进入订单页面,点击“提交订单 ”。
第八步:选择支付方式,进行缴费。
最后,缴费完成,可以在“订单查询 ”中查询缴费情况。
(三)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 年 3 月 20 日 9:00 至 22 日 9: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缴费成功并已填报志愿的考生使用电脑登录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单独 考试招生系统(网址:https://dzsys.hhvc.edu.cn/m),在登录页面中 输入正确的姓名、考生号(高考报名号)和密码(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如最后一位是字母须大写),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22 日,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镇高职园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考场详见准
考证。
注:根据报考人数的情况有可能调整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届时
将在学校官网及时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单招考试招生录取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 录取以综合成绩为排序成绩,采用“分数清 ”的方式录取。对于普通类 A 类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的语文单科 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学院组织的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普通类 B 类考生总分相同则依
次按照学院组织的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 科目单科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艺术类 A 类考 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的语文单科成绩、 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 择优录取。艺术类 B 类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学院组织的语文单科成绩、 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 择优录取。对口招生类考生总分相同则依次按学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技能人才免试录取
(1)免试录取资格申报
参加技能人才免试的考生于 2025 年 3 月 11 日— 12 日提交国家或自
治区竞赛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获奖证书全部页面、颁发证书官方
网站公布获奖结果的链接、链接中有自己姓名一页的截图)。
上传材料网址:https://dzsys.hhvc.edu.cn/m/user/cert。
(2)免试材料审核
申请免试录取考生于 2025 年 3 月 13 日上午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 彦镇高职园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乐群楼 221 会议室进行材料审核,考生 需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获奖证书原件。审核通过的考生按满分600 分赋分。
(3)免试录取说明
如免试生申报考生数超出计划、获奖等级相同等情况,学院先尝试 调剂增加招生计划,若无法增加计划,依据审核通过考生的获奖等级排序录取。若第一志愿专业未录取,则按获奖等级顺序考虑第二志愿,以此类推。超出招生计划、同等条件的情况按考生上传材料时间先后录取。
(二)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将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5 个工作日后,将录取数据上报至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录取说明
根据录取情况学院可能会调整招生计划,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 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允许转学。
(四)录取通知书
录取通知书与统考录取考生同时发放, 由学校统一邮寄到考生高考
报名时所填地址。
八、学费标准
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一)普通专业:艺术类专业学费为 7000 元人民币/学年;其他科
类专业学费为 5000 元人民币/学年。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 15000 元人民币/学年。出国后,
按照国外合作学校的规定收取。
九、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471-6586286
纪检监督电话:0471-6586763
咨询地址: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乐群楼 226),邮编:
010070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官网:https://www.hhvc.edu.cn/
录取结果请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
提示:请考生务必使用高考报名填报系统手机号,保持畅通,便于及时沟通。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及个人开展考试招生相关工作,考生勿信 社会机构的录取承诺,以免上当受骗。以上实施方案内容最终解释权属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所有,如有特殊情况,具体实施方案会有调整,将通过学院官网及时通知。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202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