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社团机构
第三章 社 员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云帆文学社的各项工作活动,保障促进我社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更好的实现我社为广大社员真诚服务的目的制定此章。
第二条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云帆文学社是人文与旅游学院批准,由呼职院团委管理,按自愿原则组织。在遵守法律,校级的情况下,以分丰富充实学生大学生活为目的,按照学院社团管理条例开展组织活动。
第三条 本组织全名是“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云帆文学社”,以校内热爱文学的学生为基础而创建的社团组织。接受院团委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
第四条 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第五条 任务:丰富同学的业务生活,陶冶大家的情操,提高同学们的素质。
第二章 社团机构
第六条社长、副社长
(一)社长一名。社员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学校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副社长二至三名。社员本人申请,经社长推荐报学校批准。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学校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组织人员对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5、聘请若干热心并支持中学生文学社团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并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
6、不定期的召开干部会议。
7、邀请相关人员组织全体社员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
(四)副社长职责
1、对每一次活动进行报道,将报道交到校报道组或广播站。
2、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3、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4、社员管理。如活动人员和缺席人员的登记等。
5、稿件收发。
6、作好活动和会议的通知。
7、协助社长开展好其它工作。
第七条 编辑部
(一)编辑部主任一名(由老师担任),和社长一起审稿。编辑(社务)人员若干名。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编辑部职责
每学期编辑《启航》社刊一次或不定期刊出增刊或副刊。
第八条 宣传部(秘书长)
(一)宣传部(秘书长)设干部一名。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二)宣传部职责
1、不定期地通过学校公众号进行校内宣传。
2、组织编辑部更换文学社的公众号宣传内容。
第三章社员
第九条 凡是在校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可申请入社。
第十条 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社内活动,努力完成交派的任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其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社的义务。
第十一条 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建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第十二条 入社
申请者应向社长提交书面申请,经校方批准可成为社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同时享有权利。
第十三条 退社
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情况要退出本社的可办理退社手续。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文学社各项活动均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不得初版印刷各种有损学院和不利于社会国家形象的文章,不得组织与大学生身份不相符合的活动。
第十五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云帆文学社,本章程的修改必须由云帆文学社管理者酌情更改·。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