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体现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医药卫生系(市卫生学校)中专部学生食堂委托管理实行对外招标,现将对外招标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2023年2月20日- 2026 年 2月20日期间学校现有食堂委托管理权。校方以委托管理方第一学年为考核时段,考核期满,委托管理方无安全事故且校方师生对管理服务情况满意,可自动续约到下一年。考核期满,校方不满意经营服务情况,有权终止协议。
校方提供现有食堂场地设施设备,经营期间所产生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二、投标商资格要求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微利经营并支持和配合学校各项工作。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经营管理企业,各项证照合法、齐全;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证明材料。
3、具有三年及以上餐饮经验及大中型单位餐饮供应经营管理经验;授权委托人管理人必须有从事过三年以上餐饮管理服务的经验。提供经营服务单位证明,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4、企业信誉好,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及消防安全事故的不良记录,提供企业承诺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微小餐饮公司报名投标,且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三、投标方承诺要求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科学管理,热情服务;以教育行业通行的“示范学校食堂”、“清洁厨房”等的标准做好餐厅工作;
2、依据费用核算标准核算饭菜价格,向校方在读学生提供的饭菜,要明码标价、打卡消费。
3、经营期间,保证无质量事故和食品安全事故。所售卖的食物、饮品等必须确保新鲜,不出售剩饭菜,必须确保无超期、无腐烂或变质、无有毒、有害等的物质、无异味,无头发、沙砾、苍蝇、蚊子等异物。
4、投标方有义务向校方提供购买的合法票据(如:供货 商的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检验检疫报告等材料的复印件);投标方必须建立健全原料进货台账备校方和相关执法部门的检查。
5、根据校方用餐师生需求,开发其它菜系,并确保供应,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口味用餐人员的需要;搞好伙食调剂,确保伙食品种、数量、质量、热量适应学生的身心健康要求。
6、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进行留样。并做好详细记录。
7、自觉接受地方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部门及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业务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作好食品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
8、食堂的设备维修及低值物耗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并保证按时正常使用。委托管理协议期满后,投标方必须将固定资产完整交给甲方,在校方确定所有资产完好无损后,投标方方可退离学校食堂。
9、认真做好卫生创建、防火、防盗、消防和预防食物中毒工作,服从学校职能部门管理。在协议期间内,必须严格遵守《消防法》和《安全生产法》 的相关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等相关措施, 一旦发生安全生产等事故,投标方必须承担责任范围内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10、日常管理中,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教学区域,不得在校内聚众赌博,滋事。
11、对于本项目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厨房设备及其配套设施以及其他相关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项目范围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报校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2、负责本餐厅内全部卫生以及餐厅门口楼梯范围卫生清理工作,及时按照清理所属下水道、排油烟道、食堂垃圾等餐厨废弃物。
13、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员工,各岗位应配备合理齐全,因违反学校规定被开除的职工,不得再行聘任为投标方员工。
14、投标方必须向校方提供食堂从业人员、 管理人员以及接触食品操作加工过程所有人员的《健康证》、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管理履历表和花名册。
15、应当严格执行《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及安全责任书,员工的劳务关系隶属投标方,负责管理、考核、及支付劳动报酬,承担员工的社会保险费用、损害赔偿、工伤及非因工死亡等的一切责任。
16、在协议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校方无关。
17、因委托管理方原因造成的校方人员食物中毒及其他事故的,投标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8、经营管理期间,为方便校方的教学工作,安排的作息、放假的时间等应与校方安排的学校作息时间一致。投标方自觉接受校方对食品安全以及服务水平的检查与监督。
19、在协议期间内,积极配合参与校方所举办的各项重大活动(如迎新、校庆等),并向有关师生提供无偿的餐饮服务。
20、校方按照委托管理的协议规定监督投标方依法经营管理,履行协议;如投标方违反协议条款,校方有权终止此协议。
21、委托管理方对食堂的各项资产投入与校方无关,委托管理期满其资产自行处理。
22、本招标书未尽事宜待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时协商解决。
四、竞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方必须在 2023 年 2月 17 日前与中专部办公室联系报名,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果园西路八号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医药卫生系(市卫生学校)中专部 邮编:010050
联系人: 李新元 电话:153 5487 7526
2、开标时间提前电话通知投标方。
3、开标地点:学校小会议室。
五、述标与评标办法
1、我校组织开标。请做好述标和回答评标小组提问的准备。
2、评标依据: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信誉,报价,承诺,与校方合作情况及报价等。
3、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4、评标过程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5、评标结果的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小组确定。
中标方需交履约保证金20000元,履约保证金在委托期内一律不退。委托期满且无重大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
六、评标委员会
招标评标小组按学校规定设立。
七、中标通知
由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医药卫生系(市卫生学校)食堂委托管理招标评标小组在评标结束后三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必须与我校签订委托管理合同。逾期者,视为自动弃权,我校有权选择第三方。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医药卫生系(市卫生学校)
2023年 2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