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中试基地实行 “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向前发展。
1.实施科技创新工程,针对相关领域、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性、综合性和共性的工程技术以及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中试研究与开发;为企业规模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生产工艺及技术装备,开发具有高附加值的系列新产品、新装备;推动相关领域、行业科技进步,促进新兴产业的培育与发展,并成为科技与生产的纽带。
2.培养、培训相关领域、行业需要的高质量工程技术人才。
3.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联合设计部门,积极开展国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与创新,成为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依托。
4.面向社会实行开放服务,接受行业、部门以及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委托的中试研究、设计和试验任务,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2. 负责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及改造。3. 配合公司,根据实验方案,结合基地的生产实力,具体组织生产计划的实施。
4. 负责基地人员的指挥、协调及调动,保证生产正常有序运行。
5. 负责解决实验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和生产工艺的改进。
6. 负责研发技术的转化应用,指导技术研发成果在工程中的应用,过程质量控制,并对结果负责。
第一条中试基地坚持求实创新的思想,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二条中试基地应积极创造条件,吸引企业研究技术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实现成果转让、中试研究和开发试验。
第三条中试基地通过面向全省相关行业、企业承担中试研究与开发任务,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建立科研--开发--产品--市场的良性循环。
第四条中试基地应积极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与国内外有关单位联合进行中试研究开发。合作开发方式上,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亦可探索以资金、场地、设备、技术等作股使用,取得效益按股分配。
第五条中试基地应加强设备仪器的维护和保养,规范操作和管理,保障正常运转,并争取多承担重大科研项目和中试开发任务以及通过扩大开放联合等,提高设备仪器的利用率,使其运转高效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