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医务所治疗室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6日   来源:    作者:   点击:[]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理,要及时清理。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消毒。

2.治疗室用具应专用,废弃物不能放入生活垃圾内。

3.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损坏物品及时报告所长并登记,按规定赔偿或报损。严格交接班制度,每月清点一次物品。

4.各种物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5.毒、限、剧药品、贵重药品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6.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7.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周更换二次,头皮针、静脉导管需一人一针一管。

8.用过的注射用具浸泡消毒,清理后送指定地点集中处理。

9.对无菌用品必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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