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

学生会管理条例附则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2日   来源:    作者:   点击:[]

一 学生会主席职能

1全面负责学生会工作,统筹安排学生会事宜

2以学期工作重点为线督促各部门拟定好工作计划协调各部门安排好活动内容,活动进度.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或部分学生成员会议,详细了解各部门正在或即将开展的各项活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提出可行性建议.

二 学生会部长职能

1全面负责部门工作,统筹考虑部门事宜.

2学期初,以学期工作重点为出发点,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

3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各项工作.

4开展每项活动,有详细的流程图,并视活动的具体工作量及需求合理分配任务,落实责任,决不能“累死一个,闲坏一帮”

三 学生会部员职能

1主动协助部长开展工作,认真接受学生会统一调配.

2认真,适时完成部门分配任务.

3主动,积极提出自己的工作设想及其实施建议方案.

4大胆,客观指出本部门某些方面存在的不足与缺陷,并做好改进工作的合理建议.

四 人事制度

1新成员加入应符合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学校和学生会的规章制度

(2)能胜任所荐岗位

(3)经学生科老师审核批准

2新成员适用期为一个月

3学生会正式成员如果有悖于本条例,视情节轻重,将进行除名或列入考察期等处理,考察期一般定为两个月.

4学生会成员有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或必须退出学生会

(1)主动要求并得到学生科老师批准

(2)适用期或考察期,工作表现不佳或不遵守学生会管理条例

五 例会管理

1学生会每月都进行例会,听取群众意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2主席和部长每周进行例会,总结工作

3每次例会都签到,做会议记录

4例会不许迟到,早退.有事提前请假,无原因缺勤三次以下警告,三次以上者开除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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