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评选表彰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团委、内蒙古青年志愿者协会将组织开展2021年全区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青年志愿服务组织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推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优秀个人奖
1.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 具有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所需的专长和能力;
3. 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时间较长、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4. 14 至 40 周岁(1981 年 7 月 31 日至 2007 年 7 月 31日期间出生)的中国公民,包括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满 1 年的港澳台青年。有突出贡献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优秀组织奖
1. 成立2年(含2年)以上的合法志愿服务组织及以志愿公益为宗旨和内容的其他青年社会组织,注册志愿者人数不少于20人,35周岁及以下青年志愿者人数应占总人数 60%以上;
2.符合《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精神,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运作良好、公信力强;
3.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服务领域明确,队伍基本稳定,服务记录规范;
4. 志愿服务成效突出,典型引领作用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
二、报送材料
1.《2021年内蒙古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推荐登记表》;
2.《2021年内蒙古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推荐登记表》;
3.《2021年内蒙古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汇总表》;
4.2000字事迹材料;
5.志愿服务场景照片(3—5张)。
各系(部)将推报材料于11月25日18:00前发送至团委邮箱hzytw133 @163.com,并将邮件名称命名为“青年志愿者评选表彰+系(部)名称”。
附件:1.《2021年内蒙古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推荐登记表》
2.《2021年内蒙古青年志愿者优秀组织奖推荐登记表》
3.《2021年内蒙古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奖汇总表》
团 委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