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选树活动的通知

2022年03月30日 11:51  点击:[]

各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选树宣传大学生先进典型,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团委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届内蒙古大学生桃李之星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着眼于培育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选树、宣传当代大学生优秀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弘扬时代主旋律,传播青春正能量,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培育锤炼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高尚品格,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砺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奉献者,让青春在为祖国、为民族、为人民的不懈奋斗中绽放绚丽之花。

二、组织实施

活动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自治区团委共同主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牵头成立活动评委会,负责选树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评选出第十届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10名、提名奖10名,并在内蒙古文明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评选范围

所有在校生。

四、评选标准

参评者应是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在校大学生。理想信念坚定、道德情操高尚、学习成绩优良;勇于担当,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奋斗精神;积极进取,求真务实,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体标准:

(一)爱党、爱国、爱人民。具有深厚的爱国主义情怀和强烈的民族自信心、自豪感,维护民族团结,自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二)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个人梦想融入中国梦,为实现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个人品德过硬。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守望相助理念,加强道德修养,明辨是非曲直,增强自我定力,具有不懈的奋斗精神,在励志励学、修德修身、创新创业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和感人事迹。

(四)事迹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典型性、时代性,在广大师生中引起热烈反响,有较强的示范引领作用,能够激发和凝聚锐意进取、拼搏向上的精神力量。

五、推荐工作

推荐工作由各高校党委宣传部、团委共同完成。各高校可推荐2至4名候选人,推荐人选要以适当方式在校内进行公示,经公示通过后,由各高校党委宣传部于4月17日统一报送推荐材料(要求见附件1)至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请于4月11日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团委210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

六、其他事项

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把政治素质关,认真负责,积极推选,确保此项活动有序开展。要按时做好推荐和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报将视为放弃。


联系人:杨宁   联系电话:6586221

团委邮箱:hzytw133@163.com


附件:1.候选人报送材料要求

2.第十届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推荐表

3.第十届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推荐汇总表



 委

2022年3月30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开展2021—2022年度全区新冠疫情防控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2021年度“全区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区优秀共青团员”“全区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评选工作指引》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巴彦高职园区
蒙ICP备05006043号-3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03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