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2021年04月28日 13:37  点击:[]

各系(部)、各级团学组织:

2020年以来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团委在上级团组织和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党政所想、服务大局、青年所需、共青团能为”这条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践行初心使命,面对做好疫情防控和学生思想引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聚焦主责主业、汇聚青春力量,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全院共青团工作取得了新发展,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学院团委决定,集中对2020-2021学年度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及范围

1.评选原则:公平、公正、公开,有代表性和示范作用。

2.评选范围:集体奖、个人奖。

二、评选奖项及条件

(一)集体奖项

1.团总支工作:以2020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颁发团总支工作示范奖、团总支工作综合奖、团总支专项工作特色奖。

1)团总支工作示范奖:能够紧密围绕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落实学院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共青团工作,切实发挥共青团的作用。求实创新,作用明显,成绩突出,在全院中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性。

2)团总支工作综合奖:能够紧密围绕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落实学院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切实发挥共青团的作用,整体共青团工作在全院中表现突出、作用明显。

3)团总支专项工作特色奖:能够围绕学院党政的中心工作,落实学院团委交办的各项任务,学生会、社团、青年志愿者、大学生社会实践、大学生创新创效创业等专项共青团工作有特色的开展。

2.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突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2)以“智慧团建”系统为依据,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等各项工作记录规范,2020年对标定级中被认定为5星的团支部。

3)工作有特色、有创新、有亮点,严格履行“三会两制一课”,精心组织设计好团日活动,能够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未参加2021年全院团日活动设计大赛的团支部,一票否决。

3.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

该项工作以“志愿北疆”系统为依据,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成效突出,在学院青年学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服务队的管理和运行良好,吸引力和凝聚力较强;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中成绩突出、宣传得力,截至2021年4月30日,服务队志愿服务总时长1000小时以上。

4.社会实践优秀服务队

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开展活动,服务项目重点突出,主题鲜明,独具特色,团队成员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团队精神。

5.十佳社团

截至2021年4月30日,注册登记成立一年以上,有规范的社团章程,机构健全,有积极投入的指导教师、定期开展活动,活动有总结、有报道,取得相关荣誉、在广大同学中有积极影响力,为各社团做出良好的榜样,积极配合社团管理部完成各项工作。

(二)个人奖项

说明:以下奖项涉及团员身份的个人,必须满足团龄在一年以上(截至2021年4月30日),2016年以后发展的团员须有发展团员编号。本人团员信息已录入“智慧团建”系统。

1.优秀团员

1)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刻苦学习,努力工作。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本职岗位和学习生活中取得突出业绩,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各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学生诚信度达到A级。

5)在2020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获得优秀等次。

6)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可优先推荐。

2.优秀团干部

截至2021年4月30日,从事团学工作至少半年以上。

1)政治坚定,品德高尚,刻苦学习,努力工作。

2)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取得突出业绩,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4)获得系(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各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学生诚信度达到A级。

5)积极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者,可优先推荐。

3.优秀青年志愿者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关心集体、热爱劳动、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尊重他人,表现突出。注册为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且截至2021年4月30日,服务时长不低于50小时(附相关支撑材料)。

4. 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学生)

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能够按照活动要求,在活动的动员、组织、协调和宣传工作中,积极参与,甘于奉献,服从安排,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5. 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

202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成功组织策划、积极支持活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为此付出艰辛努力的教师和辅导员;为实践服务队发挥组织、策划、协调和指导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和辅导员。

6.科技学术(“挑战杯”)优秀指导教师

2020年“挑战杯”大赛中,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有较高的业务水平,辅导出高质量的作品且作品在全区比赛中获奖的指导教师。

三、评选及表彰要求

1.坚持严实标准,确保人选过硬。各级团组织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看推荐对象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系(部)团总支根据评选名额说明(附件1)要对推报候选人选(集体)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征求人选所在部门、团组织、团员青年及有关方面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

2.坚持依规推荐,确保程序严格。

1)各系(部)推荐的候选人选(集体)要认真填写申报表(详见附件),逐级审核,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评选结果须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集体奖项,需另附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3)申报名单汇总表(附件12)统一汇总后,党总支签字盖章。

4)申报表、申报名单汇总表、公示材料、先进事迹材料文字版和荣誉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5)以上材料电子版、纸质版,于2021年5月10日前报学院团委,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评。

联 系 人:杨宁、李蓉、李国栋

联系电话:6586221

邮   箱:hzytw133@163.com

 

附件:1.评选名额说明

     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登记表

     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登记表

     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社会实践优秀服务队登记表

     5.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十佳社团登记表

     6.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团员登记表

     7.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团干部登记表

     8.呼和浩特职业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登记表

     9.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登记表

     10.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

     11.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科技学术(“挑战杯”)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

     12.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度共青团工作评优各系(部)

        申报情况汇总表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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