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现就推选我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要求
候选人须是经系(部)推荐的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二、候选人名额
拟推选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为24名。
三、产生方式及要求
(一)根据系(部)推荐报批,结果进行公示,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候选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无异议后,成为正式候选人选。筹备委员会酝酿第三次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通过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20名。
(二)各系(部)将学院第三次学代会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及时向第三次学代会筹备委员会呈报。纸质版于11月15日提交至乐群楼团委2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zytw133@163.com。
团 委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