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处室、各系(部)、全体代表:
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报请学院党委、自治区学联同意,经过精心组织筹备,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11月30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一)时 间:11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地 点:明德楼一号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邀请学院党委委员、院领导,相关行政处室负责人,各系(部)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参加;
2.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代表。
二、会议要求
(一)请全体代表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坐;
(二)参会人员应着正装,少数民族代表着民族服装,共青团员佩戴团徽;
(三)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疫情防控制度;
(四)各代表团团长负责清点人数并进行签到;
(五)为保证会议的顺利召开,会议正式代表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