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21年11月29日 09:35  点击:[]

各行政处室、各系(部)、全体代表:

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规定,报请学院党委、自治区学联同意,经过精心组织筹备,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11月30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安排

(一)时 间:11月30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地 点:明德楼一号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邀请学院党委委员、院领导,相关行政处室负责人,各系党总支书记、团总支书记参加;

2.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全体代表。

二、会议要求

(一)请全体代表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按指定位置就坐;

(二)参会人员应着正装,少数民族代表着民族服装,共青团员佩戴团徽;

(三)遵守会场秩序,遵守疫情防控制度;

(四)各代表团团长负责清点人数并进行签到;

(五)为保证会议的顺利召开,会议正式代表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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