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28日 16:39  点击:[]


各系(部):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普通高校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内财教[2023]633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将我院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一)各系(部)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的依据分配名额(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和学生申请情况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在系(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二)具体申请条件、资助标准、评审办法详见《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制度》。

(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各系(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进行分配,详见下表。

(四)国家助学金使用线上审批流程,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电脑端)或易班APP(手机端)线上提交申请表,逐级审批。

二、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21]310号)文件要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使用线上审批流程,退役士兵学生在学生管理系统(电脑端)或易班APP(手机端)线上提交申请表,必须上传本人退役证件照片至附件,逐级审批。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各系(部)请于10月16日前将系统导出的国家助学金、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纸质版加盖系(部)公章,由学团科长、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助学管理中心(乐群楼2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01600333@hhvc.edu.cn。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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