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 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2023年09月15日 16:02  点击:[]

各系(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怀抱梦想又脚踏实地的青春面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丽之花。根据教育部、教育厅、人民日报社等部门通知,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17:00前,发送至

201411091@hhvc.edu.cn,逾期未报送视作放弃。

二、推选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本科生、专科生)1名,获得第十届内蒙古年度大学生“桃李之星”的学生优先推选。

三、推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实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20年8月以来)。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存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四、推选程序

1.推荐报名。各系(部)严格把关,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荐,学生工作处从中择优推荐1名,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2.组织推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对推荐人选进行全方位考察,确保申报人事迹真实可靠。

五、报名材料及其他要求

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报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推选。需提交以下材料:

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

2.《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  

3.荐人选电子照片2张。包括被推荐人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1张(横版照片,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

4.被推荐人微视频。请将上述4项材料,打包命名为:XX 系(部)推选人员信息,按时发送至指定邮箱。被推荐人提交事迹材料同时需要提交一条微视频。视频要求严格围绕符合推选条件的特点,紧扣人物事迹进行展示。横屏拍摄,分辨率为1920*1080P,内容配字幕,时长不超过1分钟,画面清晰、声音清楚,确保原创且无版权争议。为保证作品上传顺畅,文件建议不超过100MB。


附件:1.《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信息汇总表》

2.《第十八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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