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26日 11:18  点击:[]

各系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及卫健委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预防学生中可能出现的疫情心理危机事件,保障校园稳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统筹推进

各系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与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服务统筹起来,一体推进,抓紧抓实抓到位,最大程度减少极端事件发生。

二、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掌握学生心理动态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级心理辅导站(学团科、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要对所有在校生进行心理状况摸底排查,实时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及时更新学生心理档案,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心理支持服务,减轻疫情、核酸检测、封闭管理等特殊情况可能对学生造成的心理困扰,促进校园和谐稳定。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做好心理防护工作

利用学院网站、各系公众号、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呼职心灵家园”公众号、抖音号和微信群等媒介进行疫情防控期间心理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畅通心理健康宣传渠道,鼓励同学树立信心,减少恐慌,营造团结、安全、理性的氛围。

四、开展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做好人文关怀工作

1.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持续开展线上线下心理援助服务,及时解决学生的心理困惑和心理冲突。发现有较严重心理问题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与其辅导员、班主任、所在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联系,通知其家长,并转介到相关专业机构进行咨询和治疗。

2.各系积极开展本系的心理辅导工作,及时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积极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信息员的作用,成立朋辈心理互助小组,在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二级心理辅导站的指导下有效开展朋辈心理辅导工作,共同应对特殊时期可能存在的紧张、焦虑及恐慌情绪,分享有益的互助方案。发现有较严重心理问题或心理疾病的学生,及时转介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实行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日关注周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每周四将本系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有需求的心理高危学生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

4.开展2021级班级心理委员培训。为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的朋辈辅导和基础预警作用,提高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要求所有新生班级心理委员参加心理委员MOOC培训并通过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

五、进一步做好我院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

根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危机预警及干预实施细则》,发挥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系(部)、班级、宿舍“五级”预警防控体系作用,一旦出现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即刻进行干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危机干预工作的职责,为危机事件的处理做出科学决策。



学生工作处(武装部)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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