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和管理需要,制定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规范审计行为,依法开展审计工作。
2.负责对学校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和决算及有关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3.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审计。
4.负责对基建、修缮工程项目的招标、议标和概(预)算、决算及全过程进行审计。
5.负责对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学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专项科研项目的结题审签。
7.负责学校各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8.负责提出关于委托造价和审计的业务需求,对入围单位进行业务管理及综合协调工作。
9.负责组织审计工作人员开展审计理论研究,学习审计、财经法规,组织学校相关人员开展审计知识的培训工作。
10.负责规范审计流程、建立审计档案,做好档案保管和保密工作。
11.负责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督促审计整改意见落实,推动审计结果运用。
12.负责完成上级单位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