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学院“民族政策宣传月”活动安排,5月12日上午,培训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在图书馆602会议室开展民族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培训部主任张春雷主持会议。
会上张春雷主任逐条领学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民族区域自治法》是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顺利实施的基本法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是我区首部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这两部法律法规是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重要的制度保障。
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熟知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参与到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来。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严格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切实把党的民族法律法规作为推进民族工作的行为规范和行动指南全面贯彻落实。
培训部
2022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