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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2011年上半年通用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通知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就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确定工资的重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与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出国公证的有效证件。该证书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网上可查询,全国通用,国际接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公告》的通知和我院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就2011年上半年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及级别:

1、机电工程学院:维修电工、汽车修理工、电焊工、机修钳工、车工、数控车工、电气设备安装工、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计算机操作工。

2、建筑工程学院:工程测量员、测量放线工、建筑材料试验工、装饰美工、计算机操作员。

3、生物化学工程学院:化学检验工、食品检验工、插花员、化工总控工、绿化工、计算机操作员、医药商品购销员。

4、师范学院:育婴师、装饰美工、计算机操作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录音师。

5、美术与传媒学院:摄影师、装饰美工、录音师、计算机操作员。

6、国际教育学院:汽车修理工、食品检验工、装饰美工、测量放线工、建筑材料试验工、计算机操作员、录音师。

没有涉及到的二级学院,如有职业技能鉴定需求与培训学院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科联系。

具体说明:

1、首次参加鉴定者可申报中级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已取得中级工两年以上可申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2、本次鉴定对象是:08级、09级在校生和未参加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历届毕业生。

3、考生可根据所学专业申报相应工种的鉴定。

4、报考高级工的考生,报名时提供中级工原件和复印件,并且必须参加一定学时的培训,方可参加鉴定。

二、培训、鉴定费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收费:内蒙发改费字[2010]2496号文件执行。鉴定费:中级工300元/人、高级工440元/人。

培训费各二级学院根据培训课时收取。

三、培训及鉴定时间:

理论考试:4月23日、24日上午

5月28日、29日上午

技能考试:4月23日、24日下午

5月28日、29日下午

培训时间各二级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自行安排。

四、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0年3月12日至4月5日,报名时需交三张1.5寸白色背影彩照,身份证复印件一张,并填写《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申请表》一份。由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收齐后统一交到培训学院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科。

五、联系方式:

培训学院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科0471—6493927(办)

联系人:温宝莉张杰

地址:呼和浩特职业学院(西校区)培训学院315室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培训学院

201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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