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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开展学生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及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的通知》(内教语用函〔2022〕21号)等文件要求,规定高校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面向全院学生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根据我院学生的实际情况,将于每周的星期二下午、星期六全天安排普通话测试。

学院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在图书馆606室。

咨询电话:6574193



培训部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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