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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院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各系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五款“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应当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要求,学院本学期组织各系部师生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

一、对象

全院在校学生及有意愿参加测试的教师。

二、报名

1.系部为单位统一组织。

2.教师、零散考生通过微信群获取测试信息,统一报名。

三、费用

1.测试费:学生:25元/人,教师:50元/人。

2.培训费:自愿参加培训的学生80元/人、教师100元/人。

3.学院认定为贫困生的学生免测试费。

四、时间

1.报名时间:从3月20日——6月20日

2.测试时间:每周周二下午、周六全天

四:咨询电话:6574193

 

培训部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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