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援助小组成员及分工
(一)成员
郭雅杰、韩娟、刘晋松、席文瑜、于克鸿、隆昌青、孙蕊、张馨、安宇宁
(二)分工
郭雅杰老师负责: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计算机系、开放教育部。
韩娟老师负责:组织部、图书馆、经济管理与法学系、师范部。
刘晋松老师负责:人事处、信息管理中心、美术系。
席文瑜老师负责:发展规划与科技处、实习实训管理处、化工与建筑系、国际教育部。
于克鸿老师负责:宣传统战部、纪检处、人文与旅游系、机械与电力工程系。
隆昌青老师负责: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培训部、医药卫生系(市卫生学校)。
孙蕊老师负责:团委、铁道系、公共外语教学部。
张馨老师负责: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计划财务处、体育部。
安宇宁老师负责: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工会、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岗位职责
1、利用各种媒介和途径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广大师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预防矛盾发生。
2、为全校师生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3、对发生矛盾的教职工、学生或者师生进行调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4、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法治宣讲,如每年12月4日“宪法日”进行宪法宣讲,不定期开展《民法典》、《刑法》等基本法律的宣讲,结合专业针对学生进行《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宣讲,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明晰自己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规避风险。
5、对于一些涉案师生,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其按照法律援助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其按照司法程序主张相关权利。
6、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理的原则。
7、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热情服务、文明接待。
8、保护当事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