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师生法律援助小组分工与岗位职责

2024-03-05    点击:[]

一、法律援助小组成员及分工

一)成员

郭雅杰、韩娟、刘晋松、席文瑜、于克鸿、隆昌青、孙蕊、张馨、安宇宁

(二)分工

郭雅杰老师负责: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计算机系、开放教育部。

韩娟老师负责:组织部、图书馆、经济管理与法学系、师范部。

刘晋松老师负责:人事处、信息管理中心、美术系。

席文瑜老师负责:发展规划与科技处、实习实训管理处、化工与建筑系、国际教育部。

于克鸿老师负责:宣传统战部、纪检处、人文与旅游系、机械与电力工程系。

隆昌青老师负责: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校企合作办)、培训部、医药卫生系(市卫生学校)。

孙蕊老师负责:团委、铁道系、公共外语教学部。

张馨老师负责:学生工作处(武装部)、计划财务处、体育部。

安宇宁老师负责: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工会、马克思主义教学研究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岗位职责

1、利用各种媒介和途径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广大师生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预防矛盾发生。

2、为全校师生解答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3、对发生矛盾的教职工、学生或者师生进行调解,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

4、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全校师生进行法治宣讲,如每年12月4日“宪法日”进行宪法宣讲,不定期开展《民法典》、《刑法》等基本法律的宣讲,结合专业针对学生进行《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宣讲,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明晰自己的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规避风险。

5、对于一些涉案师生,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其按照法律援助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引导其按照司法程序主张相关权利。

6、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秉公办理的原则。

7、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热情服务、文明接待。

8、保护当事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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