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学院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明确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新生入学前,各专业应根据培养目标、专业方向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出学生修业期间完整的教学计划。教学计划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执行。
2、制订教学计划的指导思想
制订教学计划的指导思想是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三个面向”,体现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结合学院的办学实际,体现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和教学工作思路。
3、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
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优素质的原则;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整体优化的原则。
4、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
①专业培养目标、基本要求与专业方向;
②修业年限;
③课程设置(含课程性质、类型、学时分配、教学方式、开课时间、实践环节安排等);
④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⑤必要的说明(含各类课程学时比例,考试、考查安排、课程说明等);
5、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
①广泛调查社会、经济、科技和教育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和业务范围;
②学习理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
③教务处提出制订教学计划的原则性意见和要求;
④各系主持草拟教学计划方案;
⑤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
⑥分管教学院领导组织各专业系与学科相关学院进行协调专业基础课程;
⑦分管教学院领导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6、教学计划中的课程
①教学计划中课程分为考试课和考查课。
②各类课程开课的基本条件为:
确定好主讲教师;
选、编好适用的教材;
制订出合适的教学大纲;
做好实践环节方面的必需准备;
制订作业、考核方面的可行性计划;
制订与开课有关的完备的教学文件;
做好其他有关准备工作。
7、教学计划微调
①教学计划要保持相对稳定,并根据需要,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执行过程中如需变动,如对课程的删除、增加、提前开设、推迟开设、增减学时、调整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的学时数等,称为教学计划调整。教学计划进行调整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且必须在分专业下学期教学实施计划形成之前提出。
②因本单位教学情况的需要,对原教学计划进行调整,需填报“微调教学计划审批表”,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纳入实施计划。
③涉及课程门类、实践环节的增减,须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经分管教学院领导批准,报经教务处批准;涉及开课程序、教学时数、考核等环节的变动,由有关专业系或课程所属系教研室提出,经分管教学院领导批准,报经教务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