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分:
1.学校学生会主席加2.0分。副主席加1.8分。
2.学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加1.8分。
3.分院(系)团支部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加1.8 分。
4.分院(系)各部部长加1.6分,副部长加1.5分。
5.各班团支书,班长加1.5分。
6.学校干事加1.5分,分院(系)干事加1.0分。
7.班干部,团干部,宿舍长加1.0分。
8.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加0.3分。
9.宿舍装饰大赛中获奖:
一等奖宿舍,每人加0.3分。
二等奖宿舍,每人加0.2分。
三等奖宿舍,每人加0.1分。
10.参加公益活动,每人每次加0.1学分,最高为0.5学分。
11.干部加分不累加,按最高分计算,加分最高5学分。
减分:
1.未参加宿舍装饰大赛的,舍长扣0.5学分,舍员扣0.1学分。
2.在本学期上课中,缺勤达10学时以上,每人扣1.0分。
3.在本学期上课中,缺勤达23学时以上,每人扣2.0分。
4.在本学期上课中,缺勤达36学时以上每人扣3.0分。
5.在期末考试中作弊,每人扣3.0分。
建筑工程学院
200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