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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2008-2009学年度第一学期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2009-03-18    来源:   点击:[]

加分:

1.学校学生会主席加2.0分。副主席加1.8分。

2.学校团委,学生会各部部长加1.8分。

3.分院(系)团支部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加1.8 分。

4.分院(系)各部部长加1.6分,副部长加1.5分。

5.各班团支书,班长加1.5分。

6.学校干事加1.5分,分院(系)干事加1.0分。

7.班干部,团干部,宿舍长加1.0分。

8.综合测评小组成员加0.3分。

9.宿舍装饰大赛中获奖:

一等奖宿舍,每人加0.3分。

二等奖宿舍,每人加0.2分。

三等奖宿舍,每人加0.1分。

10.参加公益活动,每人每次加0.1学分,最高为0.5学分。

11.干部加分不累加,按最高分计算,加分最高5学分。

减分:

1.未参加宿舍装饰大赛的,舍长扣0.5学分,舍员扣0.1学分。

2.在本学期上课中,缺勤达10学时以上,每人扣1.0分。

3.在本学期上课中,缺勤达23学时以上,每人扣2.0分。

4.在本学期上课中,缺勤达36学时以上每人扣3.0分。

5.在期末考试中作弊,每人扣3.0分。

建筑工程学院

200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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