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生综合测评领导机构设置:
学院领导小组:
组 长:刘惠华
副组长:张俊杰、刘润新
成 员:高亮、王璐、石慧敏、祁子良、马光瑞、周志鹏、赵冉、曹慧娟、贾淑婷、张海霞、周晓烨
班级领导小组:
组 长:本班班主任
成 员:学生代表7人(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二、 综合测评实施规则:
1、 德育测评:依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暂行办法》中相关办法实施,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给每位同学打分并取平均分,基础分20分起评,满分为25分。
2、智育测评:以学生本学期考试成绩平均分乘以55%所得分值为准。
3、文体成绩:以学生本学期体育课考试成绩乘以10%所得分值为准。
4、综合能力:依据《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暂行办法》中相关办法实施,由综合测评小组附相应分值,基准分为5分满分为10分。
三、 综合测评具体加减分细则
1、学生干部加分及附分细则
(1)、分院各部学生干部加分由各分负责教师出示名单并签字。
(2)、班级学生干部加分由班主任出示名单并签字。
(3)、总院学生干部加分由总院学生处出具证明。
2、每参加公益活动一次加0.1分,公益活动加分名单由学院统一出具。
3、各项文体参与者加分种类及名单
(1)、参与班级组织活动人均加0.1分
(2)、参与建筑工程学院组织活动人均加0.2
(3)、参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组织活动人均加0.3分(以加学习成绩的不累加)
如:才艺大赛、跳绳拔河比赛、卡OK大赛、篮球比赛、三笔子大赛、迎新生晚会。
4、学生日常管理加减分
(1)、早操出勤缺一次扣0.1分
(2)、上课、晚自习出勤缺一次各扣0.1分
(3)、宿舍卫生评比优美加0.2分、表扬加0.1分、警告扣0.1分、批评扣0.2分(以分院宿管部和各班级检查结果名单为准)
(4)、无故晚归一次扣0.1分
(5)、教室卫生未打扫一次扣0.1分
5、学生处分:通报扣0.5分、警告扣1分、严重警告扣1.5分、记过扣2分、留校察看扣2.5分
6、军训标兵加0.5分
附:加分名单及检查评比结果
建筑工程学院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