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五一”劳动节放假通知如下:
4月29日(周一)至5月1日(周三)放假,共3天。4月27日(周六)、4月28日(周日)正常上班,教学由教务处另行安排。
放假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相关工作及安全保卫值班,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安排好全院(含东校区)安保值班,学院总值班人员须按值班表准时到岗,确保校园平安。
党政办公室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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