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管理文件
学发[2008]1号
关于各班综合测评实施办法通知
一、各班必须选举产生综合测评小组(共7人)
组长:班主任
成员:班长、学生代表5人(全班选举产生)班主任必须全程参与。
二、每个学生的德育成绩由全班同学共同打分取平均产生,最后由综合测评小组统计,去最高分最低分取平均。(附表格)
三、加减分计算:
(1) 凡有加减分的同学,必须留有记录,且向全班公布,要求有加减分项目及分值。
(2) 凡由系里出具的加减分将由系里统一向各班出具。
四、智育成绩计算细则:
智育素质
100×60%
| 体育素质
|
100×15%
|
各科成绩平均得分×60%
| 体育理论成绩
×60 %
| 课外活动×40%
|
(1) 体育课理论成绩由体育老师给出
(2) 课外活动成绩由各班自行给出(早操出勤、业余活动出勤等,满分100分,缺勤一次扣5分)
(3) 06级没有体育课的班级,体育成绩由平常课外活动(早操、公益活动)为依据,由各班班主任组织给出。
五、综合测评必须公正、公平、公开进行。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科
二00八年二月
主题词: 学生科 综合测评
抄 送: 学生处 团委 印发时间:2008年2月
印发:建工学院各班级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