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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发[2008]2号 晚自习出勤考核制度

2008-04-11    来源:   点击:[]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管理文件

学发[2008]2

晚自习出勤考核制度

为加强我院的学风建设工作,培养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特制定《建工学院晚自习出勤考核制度》,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晚自习时间为每周日至周四19:30—21:30。

2、各班学习委员负责本班每天出勤情况,并每月如实向班主任汇汇总,并统计缺勤次数。

3、如有特殊情况要向班主任请假,一学期请假次数不允许超过十次,如超过十次后,每请一次按旷课2学时计。

4、无故不上晚自习一次按旷课2学时计,累计3次无故不上晚自习者给予通报批评,在本学期综合测评中扣0.1分。

5、党员、学生干部无故不上晚自习超过两次,给予警告处分,在本学期综合测评中扣0.5分。

6、学期末将对出勤率最高的前三个班授予“学风模范班”的荣誉称号,并在综合测评中给班成员每人加0.2学分。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科

二00八年二月

主题词: 学生科 晚自习出勤

送: 学生处 团委 印发时间:20082

印发:建工学院各班级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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